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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國藥藥材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藥材股份)及其所屬企業(yè)多次出現法律糾紛案件,發(fā)生拖欠施工單位甚至農村集體企業(yè)款項事件,中國醫(yī)藥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國藥集團)也時常接到投訴信函。為提醒企事業(yè)單位、社會公眾提高警惕,避免利益受損,國藥集團聲明如下:
一、自2016年11月起,國藥集團下屬中國中藥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國藥中藥)在藥材股份的持股比例為25%。對藥材股份,國藥集團、國藥中藥既非控股股東、也非實際控制人。
二、國藥集團從未授權藥材股份及其所屬企業(yè)以“中國醫(yī)藥集團有限公司”“中國醫(yī)藥集團”“國藥集團”“國藥集團成員企業(yè)”等名義開展宣傳、投資等行為,也未授權其使用國藥集團注冊商標。
三、對藥材股份涉嫌侵害國藥集團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,國藥集團、國藥中藥已依法提起訴訟;對藥材股份虛構股東大會會議,偽造股東大會決議、偽造國藥中藥董事簽字、偽造變造公司章程等違法行為,國藥中藥已依法提起訴訟并獲法院支持;對藥材股份偽造印章等涉嫌犯罪行為,已向公安機關依法報案。
此前國藥集團、國藥中藥已多次發(fā)布與藥材股份及其所屬企業(yè)行為無關的澄清聲明,在此再次提醒相關主體加強防范,謹防上當受騙。
特此聲明。
中國醫(yī)藥集團有限公司
2025年2月13日